

聖經
我們相信《聖經》是神的話,是神所默示的。我們相信聖經是全然、逐字受神啟示的,是神對人唯一完整而最終的旨意啟示,並且在一切信仰與行為的事上,是最高、無誤的權威。
提摩太後書 3:16;彼得後書 1:20–21;馬可福音 13:31;約翰福音 8:31–32;約翰福音 20:31;使徒行傳 20:32
上帝
我們相信三位一體的真神,祂是獨一的上帝。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一體,在每一項神性的屬性上同等完美,並在救贖的大工中各司不同但彼此和諧的職分。我們相信唯一真實的三一真神,除祂以外,別無他神。
創世記 1:1, 26;約翰福音 1:1, 3;馬太福音 28:19;約翰福音 4:24;羅馬書 1:19–20;以弗所書 4:5–6;以賽亞書 45:5
聖父
我們相信神是天父,是無限的、個人的靈,在聖潔、智慧、權能和愛中都是完美的。我們相信祂無誤地預知一切將要發生的事,並以憐憫關懷人類的事務;祂垂聽並應允禱告,並且藉著耶穌基督拯救一切來到祂面前的人,使他們脫離罪與死亡。
詩篇 99:5;路加福音 10:21–22;馬太福音 23:9;約翰福音 3:16;6:27;羅馬書 1:7;提摩太前書 1:1–2;2:5–6;約翰一書 3:20;啟示錄 1:6
耶穌基督
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,由聖靈感孕而成。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就是神。祂由童貞女所生,過著無罪的生活,行神蹟並教導真理。我們相信祂為世人的罪代死,成就了贖罪的救恩;祂從死裡身體復活,升天,長遠為祂的子民代求,並且將親自、可見地再臨到世上。
馬太福音 1:18–25;路加福音 1:26–38;約翰福音 1:1;20:28;羅馬書 9:5;8:46;哥林多後書 5:21;彼得前書 2:21–23;約翰福音 20:30–31;馬太福音 20:28;以弗所書 1:4;使徒行傳 1:11;羅馬書 5:6–8;6:9–10;希伯來書 7:25;9:28;提摩太前書 3:16
聖靈
我們相信聖靈的位格,祂是神。聖靈從父與子而出,責備世人的罪、義與審判,並使一切信靠耶穌基督的人重生、成聖並得著能力。我們相信聖靈內住在每一位在基督裡的信徒心中,並且祂是永遠同在的幫助者、教師與引導者。
約翰福音 14:16–17, 26;15:26–27;16:9–14;羅馬書 8:9;哥林多前書 3:16;6:19;加拉太書 5:22–26
人
我們相信所有人本性上、選擇上、以及行為上都是罪人;但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因此,我們相信凡悔改自己的罪,並以信心接受基督為主、為救主的人,將永遠在神的同在中歡喜;而那些拒絕接受基督為主、為救主的人,將永遠與神隔絕。
羅馬書 3:10–12, 19, 23;羅馬書 5:12–21;耶利米書 17:9;詩篇 51:5;約翰福音 3:16–18, 36
永恆的結局
我們相信有一個真實的天國,乃是得救之人的永遠家鄉。我們相信天國是一個真實的地方,得救之人要在那裡永遠享受神所賜的福樂與榮耀。我們也相信有地獄,乃是失喪之人無基督的永恆歸宿;凡未得救、拒絕福音與耶穌基督為主的人,將在那裡受火焰的焚燒與痛苦。我們相信地獄、所有不信之人、撒但以及一切墮落的天使,終將被扔在火湖裡,晝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遠遠。
馬太福音 13:41–43;馬可福音 9:43–48;路加福音 16:19–24;約翰福音 14:2;哥林多後書 5:8;啟示錄 21–22
救恩
我們相信救恩包括整個人的救贖,並且是白白賜給凡接受耶穌基督為主、為救主的人。耶穌以祂自己的寶血,為信徒成就了永遠的救贖。在廣義上,救恩包含重生、稱義、成聖與得榮。若沒有對耶穌基督作為個人主與救主的信心,就沒有真正的救恩。
創世記 3:15;馬太福音 1:21;4:17;16:21–26;27:22–28:6;路加福音 1:68–69;2:28–32;約翰福音 1:11–14, 29;3:3–21, 36;5:24;10:9, 28–29;15:1–16;17:17;使徒行傳 2:21;4:12;15:11;16:30–31;17:30–31;20:32;羅馬書 1:16–18;2:4;3:23–25;4:3;5:8–10;6:1–23;8:1–18, 29–39;10:9–10, 13;13:11–14;哥林多前書 1:18, 30;6:19–20;15:10;哥林多後書 5:17–20;加拉太書 2:20;3:13;5:22–25;6:15;以弗所書 1:7;2:8–22;腓立比書 2:12–13;歌羅西書 1:9–22;3:1;帖撒羅尼迦前書 5:23–24;提摩太後書 1:12;提多書 2:11–14;希伯來書 2:1–3;5:8–9;9:24–28;11:1–12:8, 14;雅各書 2:14–26;彼得前書 1:2–23;約翰一書 1:6–2:11;啟示錄 21:1–22
浸禮
我們相信唯有在得救之後,以父、子、聖靈的名受浸禮,才合乎聖經的教導;受浸本身並不能使人得救。我們拒絕嬰兒洗禮以及任何形式的灑水禮(無論施於嬰兒或成人)。浸禮乃是我們信靠耶穌基督的外在表明,是一種公開的見證,宣告神藉著祂的恩典在我們身上所成就的救恩。
羅馬書 6:1–5;使徒行傳 8:36–38;使徒行傳 2:41;馬太福音 3:16;馬太福音 28:19–20;哥林多後書 5:8;以弗所書 2:8–9
永恆的保障
我們相信一切蒙主寶血救贖的信徒,都擁有永恆的得救確據;他們的產業是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的,每一位信徒都由神的大能保守,沒有任何事物能使我們與祂分離,連我們自己也不能。我們相信信徒可能失去與神相交的喜樂,可能使神憂傷,甚至熄滅聖靈的感動,但他們的救恩並不會失去。
約翰福音 3:16;5:24;6:37–39;10:27–30;羅馬書 8:35–39;腓立比書 1:6;提多書 1:2;彼得前書 1:5;約翰一書 5:11–13;猶大書 24
聖經的分別
我們相信所有得救的人都應當以敬虔的生活來榮耀他們的救主與主,不可使祂蒙羞。我們相信神命令祂的子民要與一切宗教上的背道、世俗與罪惡的享樂、行為及聯繫分別出來,過聖潔的生活。
提摩太後書 3:1–5;羅馬書 12:1–2;13:14;約翰一書 2:15–17;約翰二書 9–11;哥林多後書 6:14–7:1
主再來
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將親自、真實地再臨於空中,在大災難開始之前,接走地上所有得救的人。我們相信祂在大災難結束時,將親自、身體可見地與祂的聖徒一同降臨,並在地上作王一千年。我們相信不信之人將在「白色大寶座審判」時面對神,按照他們的行為受審判——這不是為得救,而是為他們在火湖中的應得刑罰與地位。
帖撒羅尼迦前書 4:13–18;啟示錄 1:7;馬太福音 16:27;馬可福音 14:62;約翰福音 14:3;使徒行傳 1:11;腓立比書 3:20;提摩太後書 4:1;提多書 2:13;哥林多前書 4:5;哥林多前書 15 章;帖撒羅尼迦後書 1:7–10;啟示錄 20:4–6, 11–15
屬靈恩賜
我們相信屬靈的恩賜是賜給教會,用以得著失喪的人並建立其他信徒。聖靈在一個人接受基督的那一刻就內住於他,祂的目的乃是高舉基督並引人歸向基督。說方言是所有恩賜中最次要的一項,其目的僅為向不信的猶太人作為神的記號。因此,真理浸信會不教導也不實行說方言。
約翰福音 7:37–39;14:17;使徒行傳 2:38;哥林多前書 1:22;3:16–17;6:19–20;12–14 章
普世宣教
我們相信使徒的職分已隨使徒們的離世而結束;但主的教會乃是祂所應許要永存的,要繼續祂所開始的工作直到祂再來。我們相信「和好」的職事是託付給每一位信徒的,所有信徒都是神的聖徒與祭司。主耶穌基督已命令我們向萬國傳揚福音,這是每一位跟隨基督的人及每一間屬主教會的責任與榮幸,要努力使萬民成為主的門徒。
馬太福音 16:18;28:18–20;馬可福音 16:15;約翰福音 20:21;使徒行傳 1:8;哥林多後書 5:18–21;彼得前書 2:9;啟示錄 1:6;5:10
主再來
我們相信使徒的職分已隨使徒們的離世而結束;但主的教會乃是祂所應許要永存的,要繼續祂所開始的工作直到祂再來。我們相信「和好」的職事是託付給每一位信徒的,所有信徒都是神的聖徒與祭司。主耶穌基督已命令我們向萬國傳揚福音,這是每一位跟隨基督的人及每一間屬主教會的責任與榮幸,要努力使萬民成為主的門徒。
馬太福音 16:18;28:18–20;馬可福音 16:15;約翰福音 20:21;使徒行傳 1:8;哥林多後書 5:18–21;彼得前書 2:9;啟示錄 1:6;5:10
普世宣教
我們相信,使徒的職分已隨著使徒們的去世而終止。我們相信主所應許要永存的,是祂的教會,要繼續祂所開始的工作直到祂再來。我們相信「和好」的職事是交託給每一位信徒的,所有信徒都是神的聖徒與祭司。主耶穌基督已命令我們向萬國傳揚福音,這是每一位基督徒及每一間屬主教會的責任與榮幸,要竭力使萬民作主的門徒。
馬太福音 16:18;28:18–20;馬可福音 16:15;約翰福音 20:21;使徒行傳 1:8;哥林多後書 5:18–21;彼得前書 2:9;啟示錄 1:6;5:10
教會
我們相信地方教會是由一群公開承認信仰、重生得救的信徒所組成,他們因信心的見證受浸,並聚集一起敬拜、事奉與團契。我們相信地方教會被託付要長久遵守兩項禮儀——浸禮與主的晚餐;同時神也將向失喪世界傳揚耶穌基督為主與救主、尊祂為主與王的使命交託給這些教會。我們相信教會中合乎聖經所設立的職分是牧師與執事。雖然男女皆蒙神賜下事奉的恩賜,但根據聖經的教導,牧師與執事的職分僅限於符合條件的男性。
馬太福音 28:18–20;使徒行傳 1:8;使徒行傳 2:42;哥林多前書 11:23–26;以弗所書 2:19–22;以弗所書 5:19–21;提摩太前書 2:9–14;3:1–15;希伯來書 10:23–25